- 作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2-12-20
各设区市建设局、福州市房管局、漳州市城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民生工程。当前,全省各地正在紧锣密鼓推进改造任务。由于老旧小区改造现场无法实行封闭式管理,存在“施工边作业、群众边居住”的客观矛盾,作业面复杂,容易带来火灾、高空坠物、机械伤害等危及施工现场人员和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现场安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现场安全
老旧小区改造前,应对小区的安全现状进行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动工。改造方案要积极主动与小区业主沟通协调,告知需配合的注意事项,并在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和警示标识,畅通诉求反馈渠道,确保小区居民广泛知晓。施工现场要强化安全管理,特别要突出“防现场火患、防高空坠物、防车辆撞压,防机械伤害”等,严格动火审批,规范临时用电,划定警戒区域,做好现场疏导,时刻确保作业人员和小区居民安全,最大程度避免施工扰民。
二、压实各方责任
建设单位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安全负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按照《关于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闽建审改〔2020〕8号)要求,分类办理审批手续,对免办施工许可的项目,要向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要派驻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现场管理人员,严把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环节,切实强化现场质量安全把控。
施工单位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施工安全负直接责任,要科学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施工作业前交底,按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管理,未经培训合格的不能上岗;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理,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进驻项目现场,重点对施工现场动火用电、高处作业、机械车辆等,强化旁站巡视,时刻督促施工单位保证现场安全条件不降低、不放松。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该停工的应要求立即停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详细的项目监督计划,明确监督人员、事项、时间和频次,逐个项目建立监督档案,同时加大抽查抽测频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证民生工程质量。属于小散工程的,按照《福建省房屋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予以管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