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3年市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作者: 福州市林业局
- 来源: 福州市林业局
- 日期 : 2023-02-24
各县(市)区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农林水局,各国有林场:根据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市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请各县(市)区、各国有林场按照申报指南认真组织2023年市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推荐上报项目须会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各国有林场可直接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申报。申请报告和材料一式四份。
2、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同一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有各级各类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的单位,不再予以推荐申报新项目。
5、我局将组织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审核(如有必要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审核(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6、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二、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
1、专项资金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用的原则。申报项目审核(评审)结果、资金分配方案等情况将在福州林业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项目立项后,实施单位应及时启动,按方案设计完成序时任务指标,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结题验收。
联系人:林秀琴13799367129;邮箱:lffzskjz@163.com。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5#9层,福州市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站。
附件:2023年市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林业部门推荐上报项目须会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各国有林场可直接向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申报。申请报告和材料一式四份。
2、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同一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4、有各级各类科技项目逾期未结题的单位,不再予以推荐申报新项目。
5、我局将组织对申报的科技项目进行审核(如有必要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审核(评审)结果择优立项。
6、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4月30日。
二、项目资金管理与监督
1、专项资金分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实用的原则。申报项目审核(评审)结果、资金分配方案等情况将在福州林业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项目立项后,实施单位应及时启动,按方案设计完成序时任务指标,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结题验收。
联系人:林秀琴13799367129;邮箱:lffzskjz@163.com。地址:福州市东部办公区5#9层,福州市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站。
附件:2023年市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林业局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2月20日
附件
2023年市级林业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一)支持方向
1、森林资源培育。重点开展珍贵阔叶树、工业用材林、高效能源林、经济林、花卉等优质高产定向培育技术的推广与示范。
2、种苗繁育。重点开展优良林木种苗与花卉繁育技术推广与示范。
3、生态功能修复。重点开展森林及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修复技术推广与示范。
4、森林资源开发及高效加工利用。重点开展林下药用植物、木质资源、林特资源开发及高效加工利用技术推广与示范。
5、现代林业装备与林业信息化。重点开展森林经营、森林灾害防控、木竹加工等装备制造技术及林业信息化技术推广与示范。
6、其他。符合国家、省产业技术政策,有利于带动和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有利于提升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技术推广。
(二)补助标准
每项补助不高于10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科技推广机构、大/专院校和林业企(事)业单位等,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有逾期未结题省、市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的单位,不予推荐申报。
2.鼓励林业企(事)业单位等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申报科技推广项目,优先支持产、学、研、推结合项目。
3.申报单位应按照《福州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格式认真填报,并介绍项目进展情况,应用成果权属无异议,还应写明成果来源、技术水平、是否经过中试等。
二、林业科技研究项目
(一)支持方向
1、林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木竹高效加工利用、林产化工绿色生产、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新品种选育及高值利用、林下培育中药材、森林旅游与休闲康养等技术研究。
2、提升森林质量与可持续经营技术研究。重点开展用材林高效培育,乡土树种、珍稀树种遗传改良和良种繁育技术开发等方面研究。
3、森林与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研究。重点开展困难立地(含沿海防护林)植被恢复、土壤保育、碳汇计量监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方面研究。
4、森林灾害防控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等方面研究。
5、林业装备和标准化研究。重点攻克森林经营、森林灾害防控、木竹加工等装备制造技术和标准化体系研究。
(二)补助标准
每项补助不高于10万元。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对象为科技推广机构、大/专院校和林业企(事)业单位等,具有一定的项目研究或标准化工作基础;且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基础、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有逾期未结题省、市级财政林业科技项目的单位,不予推荐申报。
2.鼓励林业企(事)业单位等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申报科研及标准化项目。
3.申报单位要按照《福州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统一格式书写。申请书的电子文本可至福州市林业局网站下载中心http://fzly.fuzhou.gov.cn/xzzx/下载。
三、林业科技培项目
培训林农技术员及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项目。申报单位为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每项补助不高于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