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来源: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日期 : 2023-03-21
我局于2023年3月7日印发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下半年福州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抽查情况的通报》(榕建筑〔2023〕25号),在公示期内有两家公司提出异议,我局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3月10日提出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延期备案的说明,经核实,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确实存在通报的未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情况。
二、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3月13日提出了人员报送问题的申诉并补充提交了黄某等4人资格证明材料,经核实,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存在通报的未按照榕建筑〔2021〕117号规定办理人员删减或变更手续的情况。
综上,根据榕建筑〔2023〕25号及异议核实情况,对未提出异议的或经核实异议问题确实存在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详见附件),我局依法依规纳入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
特此通知
附件:1.未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完成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的招标代理机名单;
2.未按照榕建筑〔2021〕117号规定办理人员删减或变更手续的招标代理机名单;
3.项目组成员未按照榕政办〔2021〕108号规定配备的招标代理机名单;
4.未组织从业人员招投标业务培训的招标代理机名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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