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
- 作者: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来源: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日期 : 2023-08-28
榕建村〔2023〕51号
各县(市)区住建、城管、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工信、民政、人社、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福州市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贯彻落实措施》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任务,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