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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
  • 作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3-09-22
闽建工会〔2023〕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委),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总工会,各设区市建设系统工会、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工会,各相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动我省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人员规范化管理和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同时为全国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选手,经研究,定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在福州举办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为省级职工技能大赛,由省住建厅、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福州市园林中心承办,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协办,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福建农林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为技术支持单位。成立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建材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竞赛具体工作。

  二、竞赛工种与标准

  (一)竞赛工种:花卉工

  (二)竞赛标准:花卉工职业技能竞赛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园林行业职业技能标准》(CJJ/T 237-2016)中的花卉工职业技能等级三级以上标准,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核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操作技能考核采取现场操作、专家评分的办法。竞赛试题由组委会结合行业要求组织专家按照国家、省级有关标准制定,竞赛评分标准另行通知。

  (三)竞赛成绩:个人和团体名次分别以相应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个人总分=理论成绩(100分)×30%(其中理论知识20%;品种识别10%)+操作技能(100分)×70%(其中花卉栽培技术25%;花卉布置45%)

  团体总分=团队各选手个人总分之和。

  三、赛程安排

  (一)11月1日

  下午 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晚上 理论知识考试

  (二)11月2日

  全天实操竞赛,竞赛场地:左海公园

  (二)11月3日

  上午 竞赛闭幕式

  四、组队要求和参赛资格

  (一)本次参赛选手均通过地市推荐报名参赛。每组参赛代表队由2家企业组成,每家企业只能推荐2名选手,参赛代表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2。

  (二)参赛选手年龄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应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须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可查;具有累计满三年以上福建省内社保且在现职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以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社保缴纳记录为依据)的在职从业者。

  符合参赛资格的人员经职工所在企业工会推荐,经由各设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核选拔通过后组成代表队统一报名参赛。

  五、报名要求

  各地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相关企业开展岗位练兵,积极组织预赛选拔,推荐优秀选手参加此次省赛。

  各地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报送选手名单时,应上报一名领队负责本地区参赛事宜,并于2023年10月13日前报送参赛选手报名材料(一式两份)。

  (一)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3,须加盖各地住建系统工会公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

  (二)参赛选手近期两寸蓝底彩照;

  (三)参赛选手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赛选手所在企业工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成立工会组织证明材料、批复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工会公章);

  (五)参赛选手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六)参赛选手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七)参赛选手福建省内社保证明;

  (八)以上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六、奖励办法

  (一)个人奖项

  1.参加本次竞赛的选手,理论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到60分(各60分)以上者,核发住建部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获得本次竞赛前5名的选手,可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福建省金牌工匠”。

  3.获得本次竞赛前10名的选手,由省住建厅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花卉工技术能手”称号。获得本次竞赛第11至30名的选手,由省住建厅授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花卉工优秀选手”称号。

  (二)团体奖项

  竞赛队伍按照总分成绩排名由省住建厅分别授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团体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获得团体总分前两名的代表队(班组)按程序向省总工会申报“工人先锋号”。竞赛颁发优秀组织奖,原则上不超过3个。对此次竞赛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颁发突出贡献奖。

  七、其它

  (一)各参赛代表队派1名领队兼指导教练;参赛选手须带身份证、资格证书原件备查。

  (二)竞赛不收取任何参赛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选手竞赛穿着的工作服、自带的所有物品等,均不能体现县(市)区、单位名称标志等身份信息。

  (四)竞赛相关技术文件、理论题库等详见福建省风景园林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fjsfjyl.com/)和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网站(http://www.fjfy.org.cn),请参赛选手认真做好赛前准备工作。

  (五)竞赛期间,参赛人员必须自带意外伤害保险,竞赛报到时各代表队领队将相关凭证原件交至会务组核查。

  (六)竞赛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技术工作组根据《福建省住建系统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推荐产生。

  (七)联系人:省建设建材工会林希,电话:0591-88500559;报名纸质文件资料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三坊七巷郎官巷26号,收件人:林凡,电话:18659132728,报名表word文档发送至邮箱:152556838@qq.com。

  附件:1.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代表队名额分配表

     3.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全省住建系统花卉工职工岗位技能竞赛参赛代表队申报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总工会

                              2023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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