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作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3-11-09
闽建〔2023〕14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体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福建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体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新修订的《福建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住建厅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7日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