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 来源: 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
- 日期 : 2024-06-13
各有关企业:
为强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遏制“皮包公司”问题,清理“僵尸企业”,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6月开展专项行动第二批次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一、核查事项
(一)核查对象:截止2024年6月所有在福州高新区城乡建设局通过新申请、延续、转移、升级、增项、分立、合并等方式获取企业资质的本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核查名单详见附件1(若企业名称有变更,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准)。
(二)核查时间:本批次核查名单内的企业核查整改期为:2024年6月12日-2024年9月12日,被纳入资质动态核查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在核查整改期内按照《福州高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附件2)完成整改,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撤回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
二、其他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申请资质暂缓核查(申请表详见附件3),且需在本批次核查整改期内提交暂缓核查材料:
(1)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企业至少有一年在统计部门有建筑业产值纳统(企业应提供产值报表);
(2)近三年度(2021、2022、2023年度),企业至少有一年有缴纳建筑业税收达到十万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完税证明);
(3)企业有在建项目的,企业需提供委托合同、工程发票、银行工程款往来凭证等佐证材料。
(二)核查名单(附件1)被核查企业应于2024年7月12日前持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到福州高新区建设局(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新园二期17号楼608,联系电话:0591-62338308)领取本批次核查通知书,逾期未领取核查通知书的企业,视为已知悉本次核查事宜。
(三)在核查整改期内,被核查企业应按照《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行动方案》,将人员配置情况表(详见附件4)及其他附件或暂缓核查材料提交福州高新区建设局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核查材料或提交的核查材料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被核查的资质证书。
专此
附件:1、2024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二批次核查名单
2、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方案
3、纳入暂缓核查申请报告
4、2024年福州高新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指南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4福州高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第二批次核查名单.docx
附件2 核查行动方案.doc
附件3 暂缓申请.docx
附件4 2024福州高新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