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4-11-07
榕建建〔2024〕14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要求,开展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3年度资质由我局审批核准的监理企业中抽取10%(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缴交情况。
三、核查要求
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整改材料(附件2-附件5)提交至东部办公区7号楼1162工程建设管理处,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依规撤回由我局核发的监理企业资质。
附件:1.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2.企业资质核查表
3.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5.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要求,开展监理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3年度资质由我局审批核准的监理企业中抽取10%(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一)企业技术负责人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二)监理企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和其他注册人员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三)企业主要人员社保缴交情况。
三、核查要求
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整改材料(附件2-附件5)提交至东部办公区7号楼1162工程建设管理处,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法依规撤回由我局核发的监理企业资质。
附件:1.资质动态核查名单
2.企业资质核查表
3.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4.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情况一览表
5.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4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