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 作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5-03-24
闽建许〔2025〕2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园林中心、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行政审批局,福建自贸区各片区、福州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2号),省住建厅组织制定了《福建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及结果应用管理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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