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建市级住建行业抢险救灾队伍库的通知
- 作者: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5-05-19
榕建安办〔2025〕1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房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建行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发动住建行业企业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以及防台风防汛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福州市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表扬管理办法》,我局将组建2025年福州市住建行业抢险救灾队伍库,鼓励各有关企业按照入库条件组建抢险救灾队伍,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类型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鉴定、地铁、供水、燃气、排涝等住建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为在福州市注册或项目驻地在福州市的住建行业企业。
(二)可随时投入救灾的人数不少于20名并配备所需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设备和物资存放地点明确、台账准确;或可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大型机械设备5台以上(主要为吊车、渣土车、推土机、挖掘机等);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明确抢险救灾队伍的负责人及联络人,并确保应急备勤期间联系顺畅。
(四)应定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抢险救灾演练。
(五)发生险情时,应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抢险。
三、报名方法
请有意愿参与我市抢险救灾工作的住建行业企业落实本企业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并填写《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队伍报名表》于2025年5月28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联系方式:0591-87522982,邮箱:zjab1286@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进行报名。
(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报名的本行业企业条件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三)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福州市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表扬管理办法》的要求,组建本地区抢险救灾队伍库,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附件: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队伍报名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建行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发动住建行业企业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突发事件以及防台风防汛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福州市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表扬管理办法》,我局将组建2025年福州市住建行业抢险救灾队伍库,鼓励各有关企业按照入库条件组建抢险救灾队伍,自愿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类型
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检测、鉴定、地铁、供水、燃气、排涝等住建行业企业。
二、基本条件
(一)原则上为在福州市注册或项目驻地在福州市的住建行业企业。
(二)可随时投入救灾的人数不少于20名并配备所需的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设备和物资存放地点明确、台账准确;或可随时投入抢险救灾的大型机械设备5台以上(主要为吊车、渣土车、推土机、挖掘机等);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明确抢险救灾队伍的负责人及联络人,并确保应急备勤期间联系顺畅。
(四)应定期组织抢险救灾队伍开展抢险救灾演练。
(五)发生险情时,应服从统一指挥调度,积极参与抢险。
三、报名方法
请有意愿参与我市抢险救灾工作的住建行业企业落实本企业抢险人员、设备和物资,并填写《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队伍报名表》于2025年5月28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联系方式:0591-87522982,邮箱:zjab1286@126.com)。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发动本地区、本行业的企业进行报名。
(二)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对报名的本行业企业条件情况进行核查,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三)请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按照《福州市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表扬管理办法》的要求,组建本地区抢险救灾队伍库,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附件:住建行业企业抢险救灾队伍报名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