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运行情况跟踪和复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来源: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5-07-22
闽建科函〔2025〕26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5〕150号),现将全省建筑施工企业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运行情况跟踪和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单位条件
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技术中心需成立满1年以上或取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企业技术中心应符合《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J/T 13-193-2019,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相关规定。《评价标准》文本可在省住建厅官网查阅下载。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报企业按《评价标准》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地设区市住建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下同)初审。申报材料所需的附录A《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材料》、附录B《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标准》表格,可在省住建厅官网“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中查阅下载。
2.申报企业同步登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www.fjtmjscx.com,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进行填报,具体操作可查阅该平台系统中《操作手册》。
3.设区市住建局组织初审,并于2025年8月31日将企业申报材料和加盖公章的《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1)报送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三)评审核查
省住建厅收到设区市住建局推荐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核查。具体的评审核查方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运行情况跟踪工作
(一)跟踪对象
全省已认定的137家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附件2),纳入2024年度运行情况跟踪范围。
(二)跟踪方法
运行跟踪的省企业技术中心于2025年8月31日前登录信息化平台,填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运行跟踪”信息,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跟踪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
(三)跟踪结果
跟踪结果将作为省企业技术中心每3年复查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及时报送跟踪材料的,视为跟踪评审结果不达标。
三、复查工作
(一)复查对象
符合复查条件的79家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附件3)纳入本年度复查范围。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随机抽取其中10%(即8家)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重点核查其研发试验室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二)复查方法
此次复查的省企业技术中心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化平台完成近3年“复查认定”信息填报,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复查评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审,并对随机抽取的8家省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的具体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查结果
未按时报送复查材料或不配合现场核查的,视同放弃省技术中心复查评价,复查结果为不合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520820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2.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
联系电话:18606064073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万达中心A1座10层1001-1002室
附件:1.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初审推荐汇总表
2.运行跟踪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3.复查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科技〔2025〕150号),现将全省建筑施工企业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运行情况跟踪和复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单位条件
1.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技术中心需成立满1年以上或取得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2.企业技术中心应符合《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DBJ/T 13-193-2019,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的相关规定。《评价标准》文本可在省住建厅官网查阅下载。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1.申报企业按《评价标准》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地设区市住建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下同)初审。申报材料所需的附录A《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材料》、附录B《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评价标准》表格,可在省住建厅官网“首页-办事服务-工程建设-福建省建设科技服务平台-下载中心”中查阅下载。
2.申报企业同步登陆“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www.fjtmjscx.com,以下简称“信息化平台”)进行填报,具体操作可查阅该平台系统中《操作手册》。
3.设区市住建局组织初审,并于2025年8月31日将企业申报材料和加盖公章的《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1)报送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三)评审核查
省住建厅收到设区市住建局推荐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核查。具体的评审核查方法及时间另行通知。
二、运行情况跟踪工作
(一)跟踪对象
全省已认定的137家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附件2),纳入2024年度运行情况跟踪范围。
(二)跟踪方法
运行跟踪的省企业技术中心于2025年8月31日前登录信息化平台,填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运行跟踪”信息,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跟踪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
(三)跟踪结果
跟踪结果将作为省企业技术中心每3年复查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及时报送跟踪材料的,视为跟踪评审结果不达标。
三、复查工作
(一)复查对象
符合复查条件的79家建筑施工企业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详附件3)纳入本年度复查范围。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随机抽取其中10%(即8家)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具体名单另行通知),重点核查其研发试验室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二)复查方法
此次复查的省企业技术中心需于2025年8月31日前在信息化平台完成近3年“复查认定”信息填报,打印平台自动生成的《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复查评价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进行复查评审,并对随机抽取的8家省企业技术中心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的具体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查结果
未按时报送复查材料或不配合现场核查的,视同放弃省技术中心复查评价,复查结果为不合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省住建厅科技与设计处
联系电话:0591-87520820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
2.福建省土木建筑学会
联系电话:18606064073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万达中心A1座10层1001-1002室
附件:1.2025年度省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初审推荐汇总表
2.运行跟踪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3.复查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6日
2025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闽建科函〔2025〕26号附件.rar
闽建科函〔2025〕26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