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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 日期 : 2026-07-16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在招标投标活动监管过程中,发现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引导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提升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现将违法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一、个别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未认真组织开评标工作
福建省邮电学校学生公寓6#楼加固及修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人福建省邮电学校,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福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在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阶段工作不认真,招标人代表审核把关不严,将不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内的代表球号放入摇球机内抽取入围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导致抽取出的入围名单无效。
二、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从事代理业务中违反相关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违反相关规定,且导致部分项目重新招标。具体项目如下:
1.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教学楼及综合场馆项目(施工)(评定分离)、福州大学怡山校区科学楼装修工程(施工);
2.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代理的金山剧院改造项目(施工);
3.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理的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斗门实训中心加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4.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国家紧急医学救援(福建)基地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5.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州二十二中二期工程全过程咨询。
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项目如下:
1.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闽台经贸可持续发展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标段-福州市火车南站东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一体化);
2.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福建省级机关医院医技楼加固改造及消防水池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四、部分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从业人员删减手续
福建斯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新连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岩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榕建筑〔2021〕117号文件规定在社保减员后一周内办理从业人员删减或变更手续。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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