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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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 : 2015-05-14
号[2015]29闽建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4月29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园林局、公用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安办《关于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闽安委办〔2015〕27号)要求,现就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以下简称《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归纳提炼和突出强调,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和根本,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宣传贯彻好《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对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学习和宣贯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抓,并确定该项工作的联络员,制定部署本部门、本企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指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印发挂图,广泛宣传。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式样详附件1)5月10日前印发到本辖区本行业的所有企业,同时要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中,通过互联网、报纸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全面落实,加强管理。各企业要将挂图张贴在醒目位置,确保无遗漏、全覆盖。所有企业都必须组织全体员工逐条逐字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准确内涵,贯彻落实到位;要逐条对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认真查找不足和漏洞,抓紧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调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转化为本企业的规章制度,自觉落实到企业管理的全过程、落实到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四、加强督导,严格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宣贯工作开展情况作为201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将《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水平、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打非治违”的重要举措,督促企业把规定的每一项要求逐一落实,执行到位,不留死角。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加强对《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的随机动态抽查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杜绝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确保2015年底所有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城市园林绿化一级企业、规模以上市政公用企业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2016年扩大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所有企业。
请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5月10日前将本单位该工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上报省厅,并于每个季度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进展情况汇总表》(详附件2)报送省厅。
工程建设管理处传真:0591-87614739,电子邮箱:fjgcc2014@163.com。
城市建设处传真:0591-87512100,电子邮箱:435007022@qq.com。
风景园林办传真:0591-87616855,电子邮箱:fjfy52@163.com。
附件:(请上省住建厅网站下载)
1.挂图式样
2.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进展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