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诚信守法 树立良好形象 ——致全市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人士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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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 日期 : 2021-03-18
诚信是企业的发展之魂,守法是企业的立足之基。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企业大力弘扬诚实守信传统美德,自觉强化诚信自律意识,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现向全市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人士倡议如下:
一、自觉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合同。要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把依法治企与以德治企结合起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纳税,严格履行合同、契约和承诺,按照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则,开展公平竞争和互利合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诚信体系。要把诚信建设列入企业发展战略,明确诚信建设目标,完善诚信管理部门,健全企业诚信建设管理体系,打造诚信员工队伍,促进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加强普法教育,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建立和完善企业学法用法制度,把诚实守信核心价值观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不断强化企业员工的诚信守法意识,塑造奋发向上、健康和谐的企业文化。
四、强化诚信意识,树立良好形象。要倡导明礼诚信、平等竞争、公平交易的道德风尚,不弄虚作假、不制假售假。增强诚信经营、诚信服务和诚信管理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