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办公场所申报材料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 日期 : 2021-06-22
关于规范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办公场所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查,申报园林绿化信用评价办公场所租赁得分的大部分企业未上传租赁房产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扫描件。根据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面积以产权证为准”。为了规范办公场所申报得分,新申报的租赁办公场所须上传签订的合同,一年的租金发票(需1年前开具),并同时上传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已申报并审核通过却未上传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原件扫描件的,需在续传时补充上传。不符合条件要求的,请所属地评价单位给予失效处理。
福建省风景园林学会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