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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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日期 : 2021-07-13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建筑〔2021〕114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省发改委牵头会同各行业监督部门制定了《福建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闽发改法规〔2021〕38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废止或提请政府废止招投标制度规则文件,并填写“清理情况废止表”(详见附件),报送我局。
专此
附件:福建省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