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承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日期 : 2022-02-28
榕建科〔2022〕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合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消防设计审查承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榕建科〔2019〕63号)予以作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