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获得“榕城杯”优质工程质量奖项目监理企业奖励信息填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 作者: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来源: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 日期 : 2022-04-06
榕建质安〔2022〕51号
各有关监理企业: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有关规则的通知》(闽建建〔2021〕9号)要求,我局拟对2020、2021年获“榕城杯”优质工程质量奖(不含专业工程),且工程达到“闽江杯”评选范围要求规模的项目补录入至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即日起,请有关监理企业携相关材料(详见附件,需加盖公章)至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质安处(东部办公区8号楼1015)进行登记。
2022年之后获得相关奖项的单位请于奖励信息文件发布日起30日内提交相关申报材料,逾期我局将不再接受奖励信息录入申报。
附件:1、申报录入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系统项目清单
2、工程监理企业信用信息申报表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日